【精】经销商代理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经销商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销商代理合同1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就有关授权经营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产品
1.1指甲方代理的xxx系列汽车。
1.2品牌标识:指甲方对(xxx)品牌廊坊地区的使用权。
第二条主体资格
2.1甲方是专门从事xxx地区汽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和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功能店铺。是依法设立具有有效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2乙方是经甲方授权的xxx汽车的经销商,负责在指定的销售区域经营——全系车型。
第三条营销模式
3.1甲方实行的是品牌专营和“保证金摆放展车”的营销模式。乙方愿意作为甲方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根据甲方的规定条件设立展厅和专业销售人员。
3.2甲方会与乙方共同开发乙方市场,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特殊条件的顾客,所开发成果以及销售利润全部归属乙方(销售利润以当月的商务政策为准)。
3.3甲方每月的销售指标与终端销售价格,在每个月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下发到乙方,不同的季节或不定的因素影响当月销售计划的,甲方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重新拟定销售数量与价格,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3.4交货方式:乙方销售出车辆后(经由客户决定),如客户决定需来甲方处提车,乙方自行解决交通工具;若在乙方处交车,乙方自行来甲方处调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给乙方送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门店、展车、人员要求
4.1门店:门店的设计由甲方统一策划,展牌、门头、广告牌等设施由乙方负责保管与维护。仅有设计及维护,制作及安装是哪一方的义务。
4.2展车:甲方产品在乙方摆放期间,乙方应保持车辆整洁,设立独立展厅保证车辆安全,严禁使用商品车作为代步车,一旦发现严格处理。如车辆出现非车辆本身问题,因人为原因产生的应及时上报甲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发现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修复的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非人为原因、非车辆本身原因会存在几种情况?如何处理?
4.3人员:甲方会定期给乙方销售顾问进行培训,乙方需在展厅安排1—2人进行甲方产品销售。(销售人员应到甲方备案)
第五条营业资格、信息反馈
5.1.1营业资格:乙方须有“小轿车经营营业执照”(或能在当地合法经营的执照)
5.1.2乙方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且能有足够的资金来运转甲方产品。
5.2.1信息反馈:乙方必须将每天的销售信息、市场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及时通知甲方。
5.2.2乙方定期的向甲方反馈其销售区域内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客户与潜在客户信息、市场信息和甲方要求的其它必要信息。
5.2.3乙方应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建立档案,每天以电子档形式传送到甲方销售内勤处,如遇到碰单情况会与乙方电子档为准。
第六条保证金
乙方需交纳一定金额的授理保证金作为甲方提供产品的保证,具体标准如下:
6.1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乙方交纳____万元的保证金。
6.2甲方提供展车(展车数量根据淡旺季分配)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在什么情况下,甲方无需提供展车?
6.3车辆在乙方处出现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经由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或在保证金中扣除。并且乙方必须有在七个工作日中将保证金补足。
6.4合同期未满:甲乙双方如有单方违约,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出赔偿。
6.5合同期满:如不再续约或都无违反合约条例,甲方会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部保证金。
第七条甲方公司名称和标识的使用
7.1乙方使用甲方规定的标识、名称,标识由甲方统一规定。
7.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标识,使用权只限甲方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标识或甲方公司名称用于设施、包装、营业或服务上,不得损害甲方公司名称的名誉,如乙方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及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害。
第八条保密约定
8.1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乙方必须对合同及业务上的所有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其中包括:潜在与已有客户信息,商务政策等,有共同遵守的义务。
8.2如有一方泄露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赔偿与纠纷的解决
9.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及产生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在赔偿范围之内。支付赔偿金后,违约金的赔偿限额最低不低于10万元。
9.2赔偿金的范围包括:实际带来的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9.3合同中其它条款以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则按本条例执行。
9.4纠纷经由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后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合同解除
10.1不按时支付车款的。
10.2经营显著持续恶化。
10.3异地采车的。
10.4保证金过少或乙方法人有欺诈行为的。
10.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车辆转交给第三方的。
乙方如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11.2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续约。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日期: ……此处隐藏36503个字……乙方不得妨害其他代理商的正当经营活动及正当利益。
9. 售后服务
9-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功能、原理、安装方法及方
案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9-2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9-3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配备一名专业工程师,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以期获更丰厚的市场回报。
二.交易条件
1. 资历
1-1乙方应具有多年从事电气产品销售的经验,长期从事防爆电气产品销售者优先考虑。
1-2乙方需提供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案,属于个人申请的必须有一家合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3乙方在和甲方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必须提交一定的销售保证金,具体金额如下:乙方年承诺净进货额部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向甲方交纳销售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
注:净购额是指在扣除乙方所得佣金及增值税17%后的实际购货额。
2. 定货程序及运输方式
2-1乙方每次定货均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订货申请单”(附件二),通过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并交付该次定货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定货保证金。在“订货申请单”中应具体注明:规格、型号、功率、数量、产品颜色、到货时间、地点等。
2-2乙方所订的货品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指定的城市(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一般采用普通运输,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城市后(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乙方需自行提货并付运费,甲方不予负责到货后的运输。乙方因业务需要,需要其他快速运输方式的,其增加的短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3收货时,甲、乙双方应在提货当场清点产品数量、规格,颜色等,确认后,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收货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附件三),并传真给甲方,签收前若产品数量、规格与定单不符,由甲方负责,签收后若出现产品数量、规格不符,由乙方负责。
3. 供货价格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参照沃能光电发布的代理商价格(附件四)。代理商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如在某一具体项目的销售中出现竞争激烈,需要较大幅度降价时,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出现此种情况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真实情况报告,甲方在核实完毕后,方可作出是否同意作出供货价格调整的决定。
4. 付款期限
4-1乙方订货,必须是先款后货。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如乙方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2乙方订货品种及数量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发货前全额汇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 后将予以及时发货。
5. 财务合作
5-1乙方的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2甲方有义务在收到乙方付款后,向乙方开具合法的发票,超过进货金额部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5-3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前,不得从甲方货款中扣除任何借予甲方人员的款项及其他形式的为甲方垫付的支出。
6. 退换货
6-1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做退、换货处理: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书面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在12个月的质保期内的,甲方做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6-2所有退、换货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在退、换货申请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6-3经批准的退货由甲方收货后进行清点,以实收数目为准。退货中发现的空包装、污染、拆改原包装规格的不予计数。
6-4如不属于甲方质量原因而需要退、换货的,在货物发出的15天内,包装及产品完整无缺的可按实际购买金额全额退换货,包装及产品不完整的按损坏程度计算折旧,超出15天以上的,将收取20%的折旧费,在60天以内的,将收取50%的折旧费;灯具出现损坏的,并将按损坏程度收取费用,完全损坏的将不予退换;90天以上的,将不再做退换货处理。
三. 奖惩政策
在乙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合理操作市场的前提下,对于销售和市场维护的程度予以下列奖励,所有的奖励采用下次进货折让的方式(除年终总结大会评奖):
1. 评分奖励:
根据乙方市场信息反馈、广告促销操作、营销反应速度、重大问题反应质量和速度、市场销售数量予以评比,根据不同的名次予以奖励;
2.销量奖励:
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网络开拓和维护、品牌推广、信息反馈等予以高额的返点奖励,甲方在给予乙方年度返点奖励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返点奖励金额一致的正规发票,以便甲方财务管理;甲方给予乙方的年度返点奖励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所得税。
3.在乙方经营能力有限,不能完成本合同中规定要求或甲方规定的业绩指标,连续2年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最低年销售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已交的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不履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违约方须依法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直至追究因乙方过错而涉及到的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乙方生产、伪造、仿制、假冒、销售雷同甲方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有此情况,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没收所有返点奖励,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将处以案值金额20倍的经济处罚,同时根据案值的大小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追加经济赔偿的权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乙方年进货额低于任务指标的,将按比例相应扣除保证金的金额,来年继续签定协议的,应先补足保证金后再签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3)提供不实的申请资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经销资格的;
4)制造、销售假冒沃能光电产品的;
5)乙方连续180天内未与甲方发生正常业务往来的,被视为自动放弃其经营资格;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被责令停业的;
7) 被司法机关勒令终止营业的。
3.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他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属合法终止。
4.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以协商的形式友好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均同意到甲方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商务政策与未尽事宜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六. 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并良好履行合同各条款的前提下,享有本合同续签的优先权。